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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创新创业 优质营商环境 兰州市六大类企业可在住宅楼内经营

来源:日期:2026-11-06 浏览:

  原标题:鼓励创新创业 优质营商环境

  我市六大类企业可在住宅楼内经营

  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 据兰州日报报道 2月24日,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3月1日起,我市将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,适当放宽经营场所限制,允许从事计算机服务、数据处理、文化创意、翻译服务、咨询策划、电子商务等六大类企业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。

  据悉,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《关于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3月1日起,我市将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。

  自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,我市市场主体“双创”热情不断高涨。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,着力优化营商环境,市市场监管局以《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修改为契机,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,把登记中的住所申报材料简化为一张《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书》。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等各项证明材料,只需要填写房屋基本信息,并承诺对申请材料和住所房屋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及安全性负责,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材料的形式审查,即可依法申请登记。

  同时,从事计算机服务、数据处理、文化创意、翻译服务、咨询策划、电子商务等无污染、不扰民、无安全隐患的经营事项,在不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并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,允许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,但不作为房产性质变更的依据。

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 陈 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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