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近日,有网友在安徽省民政厅网“厅长信箱”留言:一个儿童,母亲在儿童出生后就死亡了,未婚,找不到儿童父亲,由外公在抚养。这类情况应该属于孤儿还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?
安徽省民政厅回复:9月30日,宣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本人,向您详细解释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界定标准,根据您提供的情况,目前您反映的孩子“母亲死亡,父亲下落不明”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畴,只能在大学在读期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,无法享受孤儿助学金。并告知您如想进一步确认其亲属生父目前状况,建议亲属通过报案、DNA检测等方式寻找孩子生父,再根据孩子生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(如死亡证明等),确定孩子是否符合孤儿认定条件。
编辑 许大鹏